首页 /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从事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审定工作的相关人员,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