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在生产前,生产者应当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新饲料添加剂的,还应当取得相应的产品批准文号。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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