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派出机构应当与辖区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派出机构建立健全监管协作机制,构建综合监管体系,优化监管执法环境,促进辖区资本市场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协同做好区域内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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