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第五十一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派出机构,是指中国证监会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监管局。 中国证监会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的职责,另行制定。中国证监会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应当予以问责的,参照本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派出机构,是指中国证监会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监管局。 中国证监会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的职责,另行制定。中国证监会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应当予以问责的,参照本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执行。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