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风险防范与处置第二十一条派出机构负责协助、配合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开展非上市公众公司风险处置工作。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