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第十六条第三章 风险防范与处置第十六条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指标达到预警标准的,或者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采取相关措施。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