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六章 罚 则第四十四条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应当受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