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罚 则

第四十四条

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应当受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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