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罚 则

第四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有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使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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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