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第六章 罚 则第四十条违反本《细则》第三十三条,未按章交纳船舶过闸费的,按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对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中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