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四章 航道的保护第二十五条在防洪、排涝、抗旱时,综合利用水利枢纽过船建筑物的运用,应当服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安排,并应当符合《船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原设计的技术要求。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