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培训和考核要求

第六条

铁路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安管人员应当每年度接受规定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应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制定机关
国家铁路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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