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考核范围

第二十七条

铁路运输企业和单位包括国家铁路运输企业、地方铁路运输企业、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产权单位、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其中,国铁集团所属铁路运输企业和单位包括铁路局集团公司、专业运输公司、国铁控股的合资铁路公司,及其所属运输生产(站)段;国家能源集团所属铁路运输企业包括专业铁路运输公司和铁路装备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或控股的运输生产子分公司。

铁路运输企业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铁路局集团公司、专业运输公司、其他铁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铁路局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专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运输生产站段主要负责人,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产权单位、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人员。

铁路运输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分管安全负责人和从事技术、调度、质检、教育、综治、消防等与铁路运输生产密切相关的人员,以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

运输生产站段主要包括车务站段、客运车站、客运段、物流中心、机务段、机辆检修单位、动车段、客车车辆段、货车车辆段、工务段、工务机械段、电务段、通信段、供电段、房建公寓段、高铁基础设施段(综合维修机构)等。

制定机关
国家铁路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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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