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安全能力考核部门及其委托额单位或机构工作人员在安管人员安全能力考核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铁路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