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邮件、快件实名收寄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邮件、快件实名收寄实施监督管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