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McLoo
法律知识库
首页
法律法规
法律分类
最新发布
高级检索
首页
搜索
首页
/
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
/ 第四条
独立法条
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邮件、快件实名收寄遵循合法、安全、便民、高效的原则。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