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交寄、收寄邮件、快件以及实施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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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