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海关总署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的规定,对进出口货物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原产地决定。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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