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兴奋剂规则第七十九条

第八章 听证.......................................... 29

第七十九条

听证专家组 ............................. 30

听证专家组 听证委员会召开听证会,应当通过主任委员提名的方式,选定 3名或 5 名听证委员会委员担任听证员,并从中确定 1 名听证主持人,组成听证专家组,负责具体案件的听证工作。 听证专家组人数应当为单数,且至少 1 人有法学背景和法律专业经验。 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或者需要召开临时听证会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或应当事人要求,可以确定 1 名听证委员会委员担任独任听证员。独任听证员应当有法学背景,同时担任听证主持人。听证会记录员由听证主持人指定。记录员不同时担任听证员,不参与听证专家组合议和听证会结论的起草。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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