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兴奋剂规则第七十八条
第八章 听证.......................................... 29
第七十八条
听证委员会 ............................. 29
听证委员会 听证委员会委员由法律、体育、医学、反兴奋剂和其他科学领域的专家担任,人数不少于 10 人,每届任期四年。 反兴奋剂中心的管理人员、法律顾问、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任何参与案件调查和预审的人员不担任听证委员会委员,不参与听证会结论的审议或起草。听证专家组不参与同一案件的治疗用药豁免审批、结果管理和争议解决程序。 听证委员会应当独立、专业、公正、高效地履行职责。反兴奋剂中心为听证委员会履行职责提供支持和保障,并尊重其运行独立性。
- 制定机关
- 国家体育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