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兴奋剂规则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禁用清单和治疗用药豁免........................ 10

第三十四条

重大赛事期间的治疗用药豁免 ............. 15

重大赛事期间的治疗用药豁免 如果运动员需在赛事期间使用某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可以要求运动员申请治疗用药豁免。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应当确保治疗用药豁免申请程序符合《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其批准的治疗用药豁免仅在该赛事期间有效。如果运动员已经获得反兴奋剂中心或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治疗用药豁免,且符合《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应当予以承认。如果重大赛事组织机构认为该治疗用药豁免不符合标准并拒绝承认,应当立即通知运动员,并告知原因。运动员可以向重大赛事组织机构指定的机构申请仲裁。如果未申请仲裁或申请仲裁未得到支持,运动员不能在赛事期间使用该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但反兴奋剂中心或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批准的治疗用药豁免在赛外仍然有效。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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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兴奋剂规则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