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兴奋剂规则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禁用清单和治疗用药豁免........................ 10

第二十八条

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 ..................... 12

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 反兴奋剂中心依照本规则、《条例》和《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成立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审批运动员的治疗用药豁免申请。 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由医学、药学和反兴奋剂专家组成,其中医学专家不少于 3 人,且应当具备丰富的临床医学、运动医学等专业知识。 反兴奋剂中心工作人员不担任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委员。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应当依照本规则、《条例》和《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制定治疗用药豁免申请程序,发布治疗用药豁免申请指南,规范治疗用药豁免申请。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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