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兴奋剂规则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证据........................................... 8
第二十一条
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 ...................... 8
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 反兴奋剂组织对其发现的所有兴奋剂违规承担举证责任,应当举出清晰而有说服力的证据,使听证专家组相信兴奋剂违规的存在;其证明标准应当高于优势证据的标准,但低于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当事人就其涉嫌的兴奋剂违规进行辩护或提供的具体事实进行举证时,其证明标准为优势证据的标准,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 制定机关
- 国家体育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