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兴奋剂规则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十章 对当事人的处罚................................ 35

第一百一十四条

禁赛期禁止参加比赛和有关体育活动 ... 45

禁赛期禁止参加比赛和有关体育活动 处于禁赛期或被临时停赛的当事人不得以任何身份参加任何《条例》签约方(以下简称“签约方”)及其成员组织、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及其会员单位举办或授权举办的比赛或其他有关体育活动,不得参加任何国际或国家级赛事组织机构或职业联盟举办或授权举办的比赛,不得参加政府资助的高水平或国家级体育活动,反兴奋剂组织开展或授权开展的反兴奋剂教育、矫正项目除外。 禁赛期超过 4 年的当事人,在执行 4 年禁赛期后,可以作为运动员参加未经签约方及其成员组织授权举办的地方体育赛事,但是该地方体育赛事不能使该当事人有资格晋级全国锦标赛或国际赛事,也不能使其以任何身份与受保护人员合作。 处于禁赛期的运动员应当继续接受检查,并按照反兴奋剂中心的要求申报行踪信息。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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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兴奋剂规则第一百一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