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兴奋剂规则第一百一十一条

第十章 对当事人的处罚................................ 35

第一百一十一条

经济处罚 ........................... 43

经济处罚 发生兴奋剂违规的,可以依照第十一章(对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处罚)的规定,根据违规情节的轻重和比例原则,要求当事人负担兴奋剂检测费用,补偿反兴奋剂工作的必要支出,或者对其作出罚款。 当事人被禁赛 4 年以上的,可以要求其负担 20 至 40 例兴奋剂检测费用;被禁赛 2 至 4 年的,可以要求其负担 10 至 20 例兴奋剂检测费用;被禁赛 2 年以下或免予禁赛的,可以要求其负担不超过 10 例兴奋剂检 测费用。 对当事人的罚款,只适用于其兴奋剂违规所能适用最长禁赛期的案件。不得将支付兴奋剂检测费用或罚款用于减少禁赛期或抵消兴奋剂违规的其他后果。 当事人为未成年人,且缺乏收入来源的;或者确实存在无力缴纳兴奋剂检测费用的特殊情形,提出书面申请并查证属实的,可以酌情减轻或免除经济处罚。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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