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兴奋剂规则第一百零四条

第十章 对当事人的处罚................................ 35

第一百零四条

案件解决协议 ......................... 41

案件解决协议 当事人在受到反兴奋剂中心的兴奋剂违规指控后自认兴奋剂违规,并同意接受反兴奋剂中心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确定的处罚,基于反兴奋剂中心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对本章有关条款、违规严重程度、当事人过错程度、自认违规及时性的考量,可以减少部分禁赛期,并且禁赛期可以从样本采集之日或最近发生的另一起兴奋剂违规发生之日起算。即使适用本条款,当事人也应当至少实际执行商定的禁赛期的一半,从当事人接受处罚之日或遵守临时停赛之日这两个日期中较早的一个起算。 反兴奋剂中心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是否签署案件解决协议、禁赛期减少的幅度和禁赛期的开始日期不属于听证委员会决定或审查的事项,不得依照第十二章(争议解决)的规定申请仲裁。 当事人希望依照本条签署案件解决协议并提出要求的,反兴奋剂中心将与当事人讨论承认兴奋剂违规的有关事宜,但须遵守《互不损害协议》。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反兴奋剂规则第一百零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