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退役军人事务部 国家网信办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退役军人荣誉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宣传退役军人荣誉标识相关政策规定。

制定机关
退役军人事务部 国家网信办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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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 国家网信办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退役军人荣誉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