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51号)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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