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51号) / 第二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51号)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依法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义务情况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