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章 涉外气象资料的管理第十六条涉外气象探测活动所获取的气象探测资料及其加工产品,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