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体育总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管理和协调总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各厅、司、局和直属单位在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负责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具体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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