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体育总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国家体育总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三章 起草第十五条起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避免与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冲突。需要修改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或废止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应当在草案中予以明确。 规范性文件不得废止规章。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