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三章 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第四十三条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逐步实现以电子化方式完整、准确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信息,依法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缺失、损毁,防止泄漏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信息。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的保存方式和管理机制,应当确保足以重现和追溯每笔交易,并经过适当的授权后能够将所有的客户尽职调查信息和交易记录依法提供给监管部门和执法机关,便于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以及反洗钱调查和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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