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持续关注并评估客户整体状况及交易情况,了解客户的洗钱、恐怖融资风险。涉及较高洗钱、恐怖融资风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必要时可以采取与风险相匹配的洗钱风险管理措施。涉及较低洗钱、恐怖融资风险的,根据情形采取简化尽职调查措施。
- 制定机关
- 中国人民银行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