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境内设立的下列机构,履行本办法规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一)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 (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理财公司; (五)非银行支付机构; (六)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 制定机关
- 中国人民银行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