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二章 客户尽职调查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收单服务,应当对特约商户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特约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基本信息,留存特约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 制定机关
- 中国人民银行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客户尽职调查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收单服务,应当对特约商户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特约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基本信息,留存特约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