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二章 客户尽职调查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六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办理下列业务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一)以开立支付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以及向客户出售记名预付卡或者一次性出售不记名预付卡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 (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情形。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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