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的式样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