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社会团体注销的,其所属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