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的进出口商品的复验工作,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由受理的海关负责组织实施。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