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第十条复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复验费用。 复验结论认定属原检验的海关责任的,复验费用由原海关负担。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