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原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铁安监〔2010〕176号)、《非法违法较大铁路交通事故查处跟踪督办暂行办法》(铁安监〔2011〕60号)同时废止。
附件:1.铁路安全生产挂牌督办通知书
2.铁路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工作验收意见书
- 制定机关
- 铁路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本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原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铁安监〔2010〕176号)、《非法违法较大铁路交通事故查处跟踪督办暂行办法》(铁安监〔2011〕60号)同时废止。
附件:1.铁路安全生产挂牌督办通知书
2.铁路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工作验收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