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原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铁安监〔2010〕176号)、《非法违法较大铁路交通事故查处跟踪督办暂行办法》(铁安监〔2011〕60号)同时废止。

附件:1.铁路安全生产挂牌督办通知书

2.铁路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工作验收意见书

制定机关
铁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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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