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运动员奖励第九条在运动员的奖励名次奖金和创纪录奖金数额内,应主要考虑获奖运动员,同时也要考虑为该运动员获得奖励名次和创纪录做出贡献的陪练等其他有关运动员。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