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运动员奖励第八条运动员获得奖励名次的同时创世界纪录、亚洲纪录的,其奖金除按奖励名次、创纪录两项奖金标准中较高的一项评定外,另按较低一项奖金标准的20%增发奖金。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