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登山运动员的奖励,是指经中国登山协会批准的登山活动获得成功后根据运动员的登山成绩实施的奖励。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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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