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三章 教练员奖励第十三条对首次获得世界冠军或创世界纪录的运动员的启蒙教练,由全国单项运动协会根据其贡献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全国单项运动协会自行制定。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