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粮油仓储单位依法采取技术保护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自然灾害,防范侵占、损毁设施等风险,应对仓储物流设施安全事件,确保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承储粮油安全需要。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