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粮油仓储单位依法采取技术保护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自然灾害,防范侵占、损毁设施等风险,应对仓储物流设施安全事件,确保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承储粮油安全需要。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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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