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0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