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