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条对保护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给予适当奖励。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