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五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原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2011年3月25日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施行前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其他规定不再执行。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